假借外汇代操盘集资1800万,被判有期徒刑12年
2020-09-21 17:58:00 来源:酷外汇 作者:
种如是因,收如是果。
他一时起歹念,以外汇操盘为由大肆吸收社会资金;大笔资金到手后,他却将钱投向了赌博平台,一夜蒸发数百万,留下巨大资金缺口。
他是孙某,今天来看看他是如何一步步将自己送进监狱。
案件回顾:近三个月,非法吸纳1500万公众存款
早在2014年,孙某就注册成立了西安丰资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丰资公司),业务范围是企业形象策划、市场调研等。几年之后,他产生了在社会上吸收资金来操盘的想法。于是,没有任何金融资质的丰资公司,成为了一家代客操盘炒外汇的资金管理公司。
孙某对外宣称外汇交易零风险,分红高,1万元每天至少可以分红150元。他印制了很多分红制度宣传单,主要通过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的方式招募更多的投资者。为此,孙某还制定了实物奖励制度:承诺投资5-10万元奖励一个名牌包;投资10-20万元奖励一部1999元手机;投资20-30万元奖励三亚游……
由于前期孙某会每天按时给投资者转“外汇投资分红”,于是,一段时间后投资者要么自己加大投资,要么向亲戚朋友推荐孙某的“投资项目”。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,丰姿公司就在礼泉县吸收了15,343,546元,其中有12,028,319元用于投资者分红和退本
在礼泉县获得成功后,孙某扩大宣传范围,继续以丰姿公司的名义在乾县和甘肃平凉吸收资金,在两地分别吸收了110万和108万的资金。
孙某吸纳的巨额资金真的用于代客操盘炒外汇了吗?
并没有!孙某投入其中的430万在WWW.DSDR.COM上赌博并亏损殆尽;60万在另一个平台赌博输掉;还有一些费用用于工资、办公室费用支出以及给投资人退股分红。
据查,资金链断裂被捕时,孙某共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5952051.3元。
律师说法:虚构投资项目,构成集资诈骗罪
在本案中,孙某并没有将投资款用于外汇操盘,因此,其向投资者宣称的代客户操盘炒外汇是虚假宣传;且他的行为还给受害者造成了将近600万的巨大经济损失。
孙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构成集资诈骗罪。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最终,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;责令其退赔67名被害人经济损失5952051.3元。
掩卷深思:心机VS单纯,投资者亟需投资安全知识教育
近十年来,民间非法集资并不鲜见。它们的共同点是:宣称有很赚钱的项目;分红非常高且没有风险;前期都能按时拿到分红;依靠熟人以传销的方式推广。其与普通诈骗也是一个套路,只不过将诈骗对象从网络转向了一个区域的熟人而已。
而在一个地区的群体里,人们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根据群体效应,这种有利可图的“项目”,经人一介绍,甚至不用看到别人拿到分红,大部分人都会唯恐错过这波利益而加入进去。所以,我们知道的非法集资项目涉案金额都非常大,高达数亿元的集资诈骗案比比皆是。
我们不禁要思考,是骗子太聪明还是受害者太轻信。
我想两方面的原因都有的,诈骗者太懂人们的投资心理,没风险收益高的投资项目就是为急功近利的投资者量身打造的;同时,他们也深谙从众效应,先让一部分看到红利,再让更多的投资者入坑。
而中国的金融体系建立并不长,这也导致中国的投资者都缺乏投资安全意识,没有认识到“高收益零风险”的投资项目,在投资市场并不存在,更不知道风险与收益其实是一种反向关系。
集资诈骗与网络电信诈骗的案件要大幅降低,我们不能期待将全世界的坏人全部消灭。需要的是防诈骗宣传,将投资安全理念植入到人们的观念里。好在,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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