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外汇买卖逾2亿元人民币 银行业内人员涉及

2016-12-21 00:32:46    来源:    作者:
  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私下兑换外汇的黄牛产业链严重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。日前,一个纵贯甘肃、上海、香港的非法外汇买卖犯罪团伙浮出水面,其中涉及多位银行业内人员,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将该犯罪团伙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 
  主犯香港人曾三次入狱
 
  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,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,被告人孙某某经被告人汤某某、邵某、张某某、葛某某、刘某等人介绍,为有外汇需求的数十名客户居间介绍非法买卖外汇,涉案美元1807万余元、港币5958万余元、加元875万余元、英镑55万余元、新台币200万元、欧元83万余元、日元2952万余元,涉及对应人民币超过2亿元。
 
  该团伙的主犯孙某某,香港籍人,长期居住在上海,曾因私下非法买卖外汇先后三次被徐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,然而其出狱后仍重操旧业,一手打造了这个犯罪团伙,上海不少外汇黄牛都是通过这位“业内大佬”进行买卖操作。
 
  据孙某某交代,她的上家是甘肃兰州马氏家族,像她这种直接与外汇方联系的,在业内被称为“开棚黄牛”,当其发展的下家(“站桩黄牛”)汤某某、邵某、张某某等人招徕到客户需要兑换大额外汇时,其即告知上家,上家会报出当时的汇率及国内收款账号,其在此基础上加上自己的利润告知客户,客户向该账户汇款人民币后,上家就会将相应外汇汇到客户指定的国外收款账户,交易完成后,上家再把利润支付给她。为保障交易安全,上下家均由微信或短信联系,隐蔽性大。其中部分“站桩黄牛”会要求客户将资金汇入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中,除了赚取汇率差外,还会另行扣除一部分利润。孙某某说,自己的利润基本是每100美元或者1000港币赚取0.1元-0.2元人民币。
 
  银行客户经理牵线搭桥
 
  在这条利益链中的葛某某、刘某,其身份均为上海市某银行负责移民及贷款业务的客户经理,据葛某某交代,2014年其在银行工作期间认识了孙某某。于是当葛某某的客户购汇额度用完,想另外再买点外汇时,葛某某就会居间介绍,由孙某某为客户解决超额购汇问题。葛某某也承认,孙某某报给自己的牌价比对银行牌价高0.08%-0.1%左右,而他报给客户的牌价则会在此基础上再加0.01%左右,这也就是他自己的利润了。而刘某则是葛某某的徒弟,当自己发现了这条发财的路子,葛某某就颇有“师傅”风范地介绍刘某和孙某某认识,让刘某介绍有换汇需求的客户给孙某某,孙某某则许诺会按照汇兑金额按比例给刘某好处费,就这样,葛某某把自己亲爱的徒弟一手带入了这条灰色产业链。据统计,葛某某涉案金额为美元130万元、加币833万元,对应人民币4960万余元;刘某涉案金额为美元720万元、加币42.5万元,对应人民币4986万余元。
 
  另一名被告人,同为银行工作人员的王某某则一直在后悔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。2015年,王某某的表姐要兑换外汇,但她及家人当年的银行换汇额度已经用完,出于帮表姐忙的好意,王某某找到了自己的同事葛某某,通过葛某某,王某某帮表姐居间介绍,先后17次兑换外汇,共计833万加拿大元,涉及人民币4130万余元。王某某称,虽然自己确实也从中赚取了一些好处费,但他觉得赚的并不算多,只是没有想到仅仅牵线搭桥、帮忙介绍也会构成犯罪。
 
  浦东检察院认为,上述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,在非国家指定场所为他人非法介绍买卖外汇,其行为均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第(四)项,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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